固定资产委托经营管理合同是一种企业委托专业机构或个人对其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和运营的合同。根据该合同约定,经营方有责任按照双方约定的规定,对委托的固定资产进行经营管理。然而,当经营方违反合同约定,未能履行其合同义务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 违约责任维度一:损害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经营方违反合同约定,给委托方造成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损害赔偿责任的计算主要考虑两个方面: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是指由于经营方的违约行为导致委托方直接遭受的经济损失,如固定资产的价值下降、租金收入的减少等。间接经济损失是指由于直接经济损失而导致的其他附带损失,如客户流失、品牌声誉受损等。
2. 违约责任维度二:违约金责任
在固定资产委托经营管理合同中,双方通常约定了违约金条款作为经营方违约的违约责任。经营方如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经营义务,则应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一般根据合同约定进行确定,可以是固定金额,也可以是根据违约程度进行递增或递减的比例。
3. 违约责任维度三:违约金和损害赔偿责任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