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方案如下:
【计提地税】
取数规则:当应交增值税和应交消费税合计作为依据。其中:
应交增值税:取“应交税金(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期末余额或“应交税金(费)—未交增值税'的本月贷方发生额
(a)“应交税(金)费—应交增值税”可期末余额是否大于零(贷方正数),大于零时,该值作为应交增值税的值
(b)小于等于零时检查“应交税金(费)-未交增值税”月贷方发生额,月贷方发生额大于零时,该值作为应交增值税的值
应交消费税:“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本月贷方发生额
“应交增值税”+“应交消费税”的值大于零生成凭证,小于等于零不生成凭证。